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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|管学军
来源 | 选车网
2023年8月17日《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》(简称《欧洲电池法》)正式颁布实施,那件“皇帝的新衣”从这天开始,被从国际法的角度彻底说破。
对于碳足迹和电池材料回收,虽然《欧洲电池法》给出了时间期限,只要期限一到,如果我国相关企业说不清楚,那么我国电动车再也无法出口欧洲,除非达到《欧洲电池法》的要求。换言之,我国电动车对外出口的局面将很快改变。
这逼迫我们回看推动电动车发展的理由,我们的电动车还是环保汽车吗?还是节能的汽车吗?如果连碳足迹都说不清楚,如果电池材料回收百分比都说不清楚,如果无害化处理都没有着落,何谈环保?进一步讲,电动车是新能源汽车吗?电本身是一种储能形式,而不是能源,更不是一次能源,何谈新能源(且不说电动车诞生的时间比燃油车早了将近半个世纪)?
如果这些概念都推翻了,那么将电动车说成新能源汽车,是不是有利益集团在当今公开对决策层玩了一把指鹿为马?然后让决策层高高兴兴地以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的名义、以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的名义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,甚至以中国内燃机无法超越欧美等发达国家为由,要用电动车取代燃油车,进而摧垮中国在全球最强大的内燃机制造体系,重创中国制造业。从而用电动车去实现2030年碳达峰,2060年实现碳中和,这岂不是穿着皇帝的新衣在示众?欧盟《欧洲电池法》的正式实施,等于把谎言摊在了阳光下。
目前,如何直面《欧洲电池法》?如何在确保我国电动汽车产业优势的同时,让电动车真正成为节能环保汽车?这需要我国从我国能源禀赋的角度出发,去审视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之路,而不再跟着国外的节奏起舞。
2023年8月17日将因《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》的正式实施而载入史册。未来我国相关政策将如何调整?我们拭目以待。
(图片来源:互联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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